本標準規定了鋼鐵企業綜合廢水深度處理的術語和定義、廢水水質、總體要求、處理工藝與技術、二次污染物控制要求、工藝設備要求、檢測與過程控制要求、輔助設施要求、運行與維護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聯合企業含有燒結球團、煉鐵、煉鋼、熱軋、發電等工序的生產廢水,或混合了冷軋、焦化深度處理達標后廢水及生活污水(不超過30%)的廢水經一級或二級處理后無法回收利用或直接排放的廢水的深度處理。
熱軋型鋼尺寸和外形檢測方法
人防用熱軋型鋼
金屬材料截面試樣的制備聚焦離子束法
銀合金首飾 銀含量的測定 伏爾哈特法
調質型鋼質連續油管
電弧爐短流程煉鋼生產通用要求
金屬材料 肖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試…
金屬材料 里氏硬度試驗 第4部分:硬…
煉鋼安全規程【作廢】
軋鋼安全規程【作廢】
煉鐵安全規程【作廢】
煉鐵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作廢】
鋼鐵及合金中碳量的測定【作廢】
鈾礦冶設施退役環境管理技術規定
銅精礦【作廢】
鋼鐵及合金中硫量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