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4發布 2010-01-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和臂架起重機(不包括浮式起重機,甲板起重機)所使用的超載保護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石油、天然氣工業用清管閥
煙道蝶閥
PN2500超高壓閥門和管件 第2部分:技…
柴油機電控共軌系統噴油器總成可靠性…
電袋復合除塵器性能測試方法
自升式海洋平臺齒條式樁腿鎖緊裝置
液壓打樁錘主體鍛件技術規范
編織吊索安全性 第2部分:一般用途合…
砂輪機 安全防護技術條件
機械防護安全距離【作廢】
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作廢】
機械加工設備危險有害因素分類【作廢】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作廢】
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作廢】
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金屬切削機床安全防護通用技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