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高度和長度大于1.5m的屏障,但只要有關各方同意,也可用于較小的屏障。因為環境條件會影響到室外的測量,因此,建議測量限制在距屏障25m的范圍內,但若有關各方同意,測量也可用于更大的距離。現場測試的結果會出理差異。因此,不同屏障的性能只能在同樣位置用同樣測量方法得到的確良數據基礎上進行比較。本標準僅適用于完整的屏障而不適用于組成它的單位部件。屏障部件(例如板件、門、窗)的隔聲和吸聲應按其他有關標準測量。本標準不適用于開敞辦公室的屏障和處理社區噪聲的戶外聲屏障。同樣也不適用于產品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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