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言
1 適用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定義
4 分類與命名
5 要求
6 試驗方法
7 檢驗規則
8 標志 、包裝、運輸和貯存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設施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旋轉式潷水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水污染治理委員會)、江蘇亞太泵業有限公
司、江蘇天雨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商城開源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 年7 月28 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6 年9 月15 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旋轉式潷水器》(HBC 26-2004)。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磷肥工業企業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磷肥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對磷肥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只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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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園區循環經濟管理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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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放射性固體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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