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6號公告發布,編號為 GB 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19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GB 50313-2000同時廢止。?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
本規范共分8章,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系統技術構成,子系統功能及其設計要求,系統的基礎環境要求,系統通用設備和軟件要求,系統設備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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