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簡易滅火系統)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的技術要求,確保系統安全可靠,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同,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中的下列場所:
1、 建筑面積小于500m2的小型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歌舞廳、茶樓、保健中心、網吧、酒吧等);
2、建筑面積小于1000m2的商業設施;
3、建筑面積小于500m2的生產作坊;
4、層數不大于三層的旅館、招待所;
5、 飲食建筑的主、副食熱加工間;
6、 居住場所。
消防救援人員職業健康保護指南
超細干粉滅火劑
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第8部分:化學…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3部分:報警…
細水霧滅火系統及部件通用技術條件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4部分:基本…
火災技術鑒定方法 第5部分:氣相色…
火災技術鑒定方法 第2部分:薄層色…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火災報警設備圖形符號【作廢】
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
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
消火栓扳手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