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確保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設計質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及《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賦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的職能,特制定本規則。
從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的單位(以下簡稱設計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級別的設計資格,取得《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證》(以下簡稱《設計許可證》,見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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