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基礎電信企業網絡安全態勢感知系統應具有的基本功能,包括數據采集、數據處理、安全態勢評估指標、安全動態監測、可視化展示、用戶標識、安全審計、安全管理八個方面的安全功能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基礎電信網絡安全態勢感知系統。
海上風力發電機組調試技術規程
微波無源器件用高溫超導薄膜技術規范
信息技術 數字孿生 第2部分:數字實體
高壓直流輸電系統控制與保護設備 第6…
高壓直流輸電系統控制與保護設備 第5…
電動汽車負荷聚合系統 資源接入通信…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程
電視收視率調查準則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
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范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作廢】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條文說明
農村安全用電規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