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低壓接觸器和交流電動機起動器的正常工作條件和安裝條件,結構和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主電路中交流電壓1000V或直流電壓1500V及以下的無爆炸性、危險性氣體環境的船舶用低壓接觸器和交流電動機起動器。本標準不適用于下述接觸器和起動器:a)特殊用途和在起動位置連續運行的星—三角起動器、轉子變阻式起動器及自耦減壓起動器;b)不平衡轉子變阻式起動器,即各相的電阻值不同;c)不僅用于起動而且用于調速的起動器d)液態起動器和“液態—氣態”起動器;e)半導體接觸器和在主電路中使用半導體接觸器的起動器;f)定子變阻式起動器;g)特殊用途的接觸器和起動器;h)接觸器的輔助觸頭和接觸器式繼電器的觸頭。
配網電力線載波通信技術規范
并網小型風力發電機組通用技術條件
TYP系列變頻調速三相永磁同步電動機…
光伏電池用硅材料中金屬雜質含量的電…
二氧化鈾粉末和芯塊中硅的測定 分光…
黑白顯象管空白詳細規范
電子工業用氣體 鍺烷
船用導航雷達接口及安裝要求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
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范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作廢】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條文說明
農村安全用電規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