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電子電壓表(以下簡稱電壓表)的術語、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3.1.1定義的電壓表,包括與這些電壓表配套應用的下列附件:
———分壓器;
———串接于電壓表的電阻器、電感器或電容器;
———探頭;
———用來校準電壓表用的有關附件。
本標準還適用于經傳感器或換能器將其他電量或非電量轉換為電壓量值,并且從電壓量值的測量來測定其他電量或非電量的儀器。
本標準作為產品設計、鑒定、生產、使用、測試的技術依據,也是制定電壓表產品標準的依據。
本標準不適用于相敏電壓表。
對于具有測量電阻、電壓、電流、電容等功能的多用表,本標準僅適用于電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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