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向低壓系統供電的變電所的高壓側一旦發生高壓系統與地之間的故障時,向低壓系統的人員和設備提供的安全措施。
本標準各條只考慮以下四種情況.它們通常是引發最嚴重的暫時過電壓(其定義見IEV604-03-12)的原因。
高壓系統與地之間的故障。相應條文的解釋性說明見附錄A;
低壓TN和TT系統中的中性導體斷開(見442.6條)。
低壓IT系統的意外接地(見442. 7條);
低壓電氣裝里中的短路(見442.8條)。
風力發電機組 軸承潤滑脂自動潤滑系統
架空線路桿塔結構荷載試驗
輸電線路施工用抱桿通用技術條件
海上風電場運行維護規程
235U豐度低于5%的濃縮六氟化鈾技術條件
電力能效監測系統技術規范 第1部分:…
信息技術 基于數字鍵盤的柯爾克孜文…
信息技術 基于數字鍵盤的維吾爾文字…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
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范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作廢】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條文說明
農村安全用電規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