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空氣中巖棉粉塵衛生標準
發布單位: 國家技術監督局
起草單位: 遼寧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動物實驗結果并參考國外研究資料首次制定的,為作業場所環境監測及衛生監督使用的衛生標準。
本標準從1998年12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
本標準由遼寧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邢春生、方玉香、韓名祿、葉鳳廷、劉占元。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負責解釋。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車間空氣中巖棉粉塵的最高容許濃度和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及其監測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和使用巖棉及其制品的各類企業。
2 引用標準
下列是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檔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8—85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3 衛生要求
車間空氣中巖棉粉塵最高容許濃度為10mg/m3,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為5 mg/m3。
4 監測檢驗方法
車間空氣中巖棉粉塵濃度、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分散度的測定按GB5748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