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標志和文件、防電擊、防機械危險、耐機械應力、防止火焰蔓延、設備的溫度限值和耐熱、防止流體和固體異物的危險、防輻射(包括激光源)和聲壓以及超聲壓、對釋放的氣體和物質以及爆炸和內爆的防護、元器件和組件、利用聯鎖裝置的保護等安全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包括工業自動化設備)的設計、生產、檢驗和使用。
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
郵政業安全生產設備配置規范
郵政業安全生產操作規范
便攜式金屬梯安全要求
生產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要求
生產過程安全基本要求
生產安全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判定
危險化學品企業雷電安全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