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業內專家日前接受筆者采訪時直言不諱地表示,盡管化工行業總體而言對職業衛生健康越來越重視,但部分中小化企職業病防治狀況依然令人擔憂,職業病危害問題也日益突出,需要引起行業的關注。筆者經過梳理發現,部分中小化企職業健康問題多發,主因是存在三個“不到位”。
一是政府監管不到位。盡管我國早在2001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并于2011年12月進行了修改,但職業病的監管與防治涉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等,客觀上存在著都管、又都不管的“踢皮球”現象。特別對數量龐大的中小化企,政府部門客觀上也監管不過來,是形成中小化企職業衛生問題多發的主要原因。
二是企業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國一些大型化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較為完善,但中小化企的職業健康管理相對缺失。化工生產的特殊性,決定了這一行業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極為重要。遺憾的是,不少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項讓位于現場安全管理的“兼職”工作。據一家化工職業病防治院對江蘇、四川、貴州、湖北等地360家化工企業職業衛生現狀所作的調查,企業職業衛生管理由安全部門兼職的占34.48%,由行政辦公室兼職的占32.95%,無管理部門的占28.74%。中小化企幾乎沒有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三是現場防護不到位。一位在一家小型化工企業工作的年輕女工每天與醛、酮類化學藥劑接觸,正當花樣年華時卻英年早逝。專家在調查其死因時發現,她的同事大都患有輕度神經性耳聾、鼻炎、支氣管炎等疾病,有的甚至聽力下降、嗅覺下降,且患病人數近年有所增加。少數中小化工企業的生產環境比較惡劣,但勞動防護設施不完善,加之一些企業出于利益考慮,對員工的健康體檢沒有形成制度化。
這三個“不到位”是中小化企職業健康問題多發的主要原因,只有對癥下藥,才能亡羊補牢。政府主管部門要在進一步明確職責的基礎上,重點加大對中小化企的監管力度;中小化企則要提高職業衛生健康意識,強化企業自身管理,改善現場工作環境,努力提高員工的防護水平,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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