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制家具生產工序及職業危害簡介
1、木質家具制造主要有以下六道工序:開料、拼板、加工、打磨、噴漆和晾漆。其中,開料、加工、打磨三道工序會產生大量粉塵和噪聲;拼板、噴漆、晾漆三道工序會產生大量化學毒物。
2、木質家具制造企業作業現場存在的化學毒物:一般存在31種化學毒物,其中高毒物質4種,主要是苯、甲醛、苯胺和二異氰酸甲苯酯;一般毒物27種,主要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乙酸丁酯、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等。
3、對人體產生的危害:苯,屬于致癌物質,主要損害神經系統和造血系統。能夠引起頭暈頭痛、昏迷抽搐、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甚至死亡等。
甲醛,屬于致癌和致畸物質,對人體各種細胞均有損害作用。能夠引起頭痛、心悸、支氣管哮喘、肺水腫、口鼻腔糜爛、鼻咽癌等。
苯胺,主要損害造血系統、泌尿系統。能夠引起溶血性貧血、膀胱炎、肝炎、尿道癌、前列腺癌等。
二異氰酸甲苯酯,主要損害呼吸系統,能夠引起紫紺、哮喘、支氣管炎、肺炎、肺水腫等。
二、木制家具制造企業危害治理
1、噴漆環節。在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工作中,要抓住噴漆、涂膠和晾漆三個環節,突出對噴漆環節的治理:一是企業必須設置獨立的噴漆間,不得與其他工序混用;二是噴漆間必須采用上進風下出風、正負壓相結合的通風方式,保證空氣新鮮通暢;三是噴漆間必須使用水簾(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保證噴漆間毒物及時排出;四是噴漆間內應設置沖洗設施,墻壁和地面的油漆污垢必須定期進行清理。如果采用流水線作業,噴漆作業點必須設置局部隔離防護設施并使用水簾(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流水線上的打磨、擦色、烘干等作業點也必須設置通風排毒設施,保證毒物濃度不超標。
2、涂膠和晾漆環節。必須與其他作業隔離,并設置通風排毒設施,確保作業場所有毒物質濃度不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都應加大資金投入,認真進行高毒危害治理和防護設施改造,達不到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改正。木質家具制造企業要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3號)等要求,采用無毒或低毒的油漆和膠黏劑,引進自動化機械設備,減少人工操作,從源頭上降低高毒物質危害。
要加強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建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并層層分解落實到車間、班組。設立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具有職業危害防治專門知識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建立并嚴格執行高毒物質危害檢測制度,每年至少聘請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高毒物質危害檢測,并根據企業實際加強日常檢測監控,確保作業場所有毒物質濃度符合國家標準。存在高毒物質危害因素的崗位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載明存在的職業危害以及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加強員工培訓,提高接觸高毒物質從業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企業必須為從事噴漆、涂膠、晾漆等作業的工作人員配備符合《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和《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要求的防護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并督促其正確佩戴使用。必須對接觸高毒物質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并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崗中和離崗職業健康體檢。同時,還要按照法規要求,做好勞動用工、工傷保險、環境保護等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木質家具制造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指導企業在規定期限內進行防毒設施技術改造,盡快提升防護水平,減少和控制高毒物質危害。要加強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尤其要強化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專業水平;同時也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防護技能和防護意識。要嚴格執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加大對木質家具制造企業作業場所高毒物質危害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重點檢查,對于高毒物質防治措施不落實、未建立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場所無防護設施或達不到防護要求、不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以及作業場所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罰款、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等行政處罰。對因高毒物質危害治理不力造成職業危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相關人員的責任。與此同時,還要加強與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的協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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