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浮吊司機應具備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2. 浮吊司機在吊重作業前,應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2.1 檢查卷揚機的制動系統是否靈活可靠,運轉是否正常;
2.2 檢查鋼絲繩與所起吊的重物是否安全可靠;所使用的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打結、損壞等現象;
2.3 檢查吊鉤,滑輪、各受力支腿是否安全可靠;
2.4 檢查運轉盤、吊臂伸縮、升降是否正常;
2.5 正確判斷重物的實際重量、高度、距離、半徑范圍后參照起重特性曲線表方可進行動作。(注:在判斷重物重量有異議時,應與有關人員商量)
2.6 起吊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管理人員不能擅自離開;
2.7 風級超過規定、水浪對浮吊有影響時應停止作業;
2.8 配合吊物的有關人員應技術熟練、盡職盡責。綁扎物體應牢固、使用的繩具應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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