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倒閘作業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電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現場規程》
第二條 倒閘作業必須具備下列六個條件:
1、要有考試合格的作業人和監護人;
2、現場一、二次設備要有明顯標志,包括命名編號、轉動方向、切換位置以及區別相位的漆色:
3、要有與現場設備位置和運行方式一致的一次系統模擬圖板及現場運行規程、圖紙;
4、要有確切的調度命令和合格的操作票人或批準的操作卡,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但應做好詳細記錄;
5、要有統一的、確切的操作術語:
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閘刀把手操作杠桿及鑰匙),安全用具(絕緣棒、絕緣鞋、驗電器)和設施(包括對號位置接地線專用裝置)。
第三條 倒閘操作和十二個步驟:
1、調度預發命令時,正值接受調度命令,并復誦無誤。
2、操作人查對模擬圖板,填寫操作票。
3、監護人核對簽名。
4、監護人和操作人相互考問和預想。
5、調度正式發布操作命令,監護人接受命令并復誦無誤和填寫操作開始時間.
6、監護人逐項唱票。
7、操作人復誦無誤并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正確后,監護人發令操作:“對、執行"。
8、操作人操作,監護人逐項鉤票。
9、全部操作完畢進行復查,并使模擬圖板與實際情況一致。
10、監護人向調度匯報操作任務完成,并填寫操作結束時間。
11、做好記錄、鑒銷操作票和調度命令。
12、復查評價、總結經驗. 第四條=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如主母線送電〉,應由值班負責人進行監護,操作票應由技術負責人審查。
第四條 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如主母線送電),應由值班負責人進行監護,操作票應由技術負責人審查。
第五條 操作中發生疑問,應停止操作,報告調度和技術負責人,弄清楚后再繼續操作,嚴禁擅自更改操作票。
第六條 對裝有錄音電話的,在接受命令和報告命令執行情況時,均應進行錄音,錄音帶保存半個月。一切聯系工作必須嚴肅認真,不可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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