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凡患有心臟病、視力差、耳鼻動能不全、神經系統疾病、有明顯缺陷、身高不足1.55米,不能參加電氣工作;
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經考試合格,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許可證;
3.學會緊急救護,首先學會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二、電工(包括:維修電工、安裝電工、)值班電工)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工作及絕緣鞋,戴好胸卡,否則不準上崗。
三、工作前先要熟悉自己工作的崗位,及周圍環境,檢查各種工具、設備時否完好無缺,發現問題,修好再用。
四、電工(包括電站值班電工)在工作時嚴格按照一九九四年天津市勞動局頒發的《電工安全大綱》具體操作,不允許違反大綱的規定,擅自操作。
五、電工必須兩人操作,如有一人缺班,應向領導及時反映,及時補充。
六、工作完畢后,一定要清理現場,待確認工作現場安全無誤,方可離開。
電容柜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變壓器操作與維護規程
柴油發電機組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新能源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光伏發電運行工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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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