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穿戴好規定防護用品并打開通風較量,通風10~15分鐘。發藍槽應有獨立的抽風設備。
2.工作中應按工藝要求調整好發藍液的成份。調整時加入燒堿每塊重量不應超過1kg,并應吊掛溶液,不應直接加入槽中,且不得在高溫下進行。
3.加水調整發藍槽的體積時,冷水應沿槽壁緩慢加入,防止堿液濺出。
4. 零件出入槽應先拉閘斷電。零件出入槽時,要夾緊扎牢,輕拿輕放,防止溶液濺出傷人。
5.發藍液表面的浮渣應隨時清除。
6.發藍后的工件應立即沖洗干凈。
7.廢液要集中回收或經中和后統一處理,經化驗合格后方能排放。
8.工作完畢,應立即將設備附近地面沖洗撓干凈.關閉開關,整理工作場所。做好交接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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