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儲罐必須按規定儲存,液位不得超過儲罐總容量的85%。
第二條 堅持每日巡回檢查制,對儲罐液位,壓力和溫度詳細記錄,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第三條 儲罐在未進出液時,氣、液相閥應處于關閉狀態。排污閥排污后立即關閉。
第四條 卸車或導液時,檢查膠管、快速接頭是否可靠,開關閥門是否正確。
第五條 雷雨天禁止導液灌裝,以免發生危險。
第六條 儲罐液位計不清、不靈,不允許投入運行。
第七條 安全閥、壓力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按時校驗。
第八條 保證罐下部閥門嚴密,防止竄液超標。
第九條 要經常檢查靜電導線,保持良好狀態。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操作規程
鶴管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精餾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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