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條例》,操作工人必須按照以下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一、操作工人必須掌握化學物品的特性(物理、化學性能),熟悉操作工藝。
二、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有高度的安全意識。
嚴格做好雙人領料、雙人投料制度。
三、在化學危險品操作過程中必須佩帶防護用品,對接觸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要及時進行加工處理。
四、操作工必須對防護用品及急救用品進行檢查,定期更換,確保防護用品及急救用品能有效使用。
五、不允許將化學危險品以及其有關的物品帶出車間。
六、嚴禁在車間內進食、喝茶、娛樂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
七、化學危險品工作區域內除持證人員外,其他工作人員及閑雜人員等不得進入。
八、對違規操作以及發生的大小事故將追究各級責任人的責任。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操作規程
鶴管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精餾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丙烷工安全操作規程
甲基磺酰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塑料管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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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WD無線隨鉆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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