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操作規程規定了登高作業安全操作的內容與要求。
本規程適用于青島港(集團)董家口分公司登高作業的人員。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規程引用了青島港(集團)《職工通用安全守則》、《維修工人通用安全守則》的相關內容。
3 內容與要求
3.1 作業前的準備與檢查
3.1.1 檢查安全帽、安全帶(繩)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并按規定系扎牢固。
3.1.2 檢查登高用具、器材是否安全可靠。
3.1.3 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通道上方作業應在作業區域地面設圍欄或警示帽界定作業區域。
3.1.3 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癥,熟悉登高作業的安全常識。
3.2 作業中
3.2.1 登高時應精力集中、舉止穩重,不隨身攜帶重物。
3.2.2 工具要放在工具袋中,若工具袋較重時,應在到達一定高度時再用繩索栓牢提上。
3.2.3 上下扶梯要踩穩踏實,禁止借用結構物等非登高設施攀登高處。
3.2.3 高處維修作業點立足不穩時,應處理妥善后,方可人員站立作業。
3.2.5 人員到達作業點后應拴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禁止低掛高用。安全帶長度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盡量縮短,栓掛點必須堅固可靠。
3.2.6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與導電體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維修工具、材料應與裸露導線保持2米以上距離。
3.2.7 使用氣焊、氣割或電氣焊作業時,應將氣焊、割炬和電焊鉗連同導管(線)固定好,避免造成漏氣、漏電。焊、割下方空間應采取遮擋措施,注意防火。
3.2.8 高處維修嚴禁扔物。作業面下方嚴禁人員通過。
3.2.9 若需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隔離措施。
3.2.10 高處與起重機械配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指揮,起吊物要栓牢。并采用牽引繩導向起吊,其他作業人員應躲開鉤行路線和起重臂下俯方向。
3.2.11 需要切割設備護欄進行維修作業時,應在切割開口處加設防護裝置,維修完畢后應及時恢復護欄。
3.2.12 使用梯子從事高處作業時,應注意梯腳應放置在結實基礎上,由專人扶梯防止滑動,嚴禁使用拼接梯。維修點有導電體時,嚴禁使用金屬梯。
3.2.13 使用腳手架從事高處作業時,腳手架板應鋪滿,不得有空頭板,鋪板要牢固,連接件應牢靠。
3.2.14 不得站在欄桿外作業或憑借欄桿起吊物件。
3.2.15 如遇惡劣天氣,風力達6級以上應停止作業。
3.2.16 兩米以上為登高作業,特殊環境不足兩米也應視為登高作業。
3.3 作業后
3.3.1 恢復臨時拆除的護欄等防護裝置。
3.3.2 整理作業現場,清理工具用繩索放到地面。
3.3.3 清理地面,確認安全后人員方可撤離。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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