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
第二條: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前,必須對有關防護設施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強令或強行冒險作業。
第三條:作業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第四條: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不得妨礙作業,并制定防止墜落的措施;使用工具應有防止工具脫手墜落傷人的措施;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五條: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處及登高架設作業、起重和打樁作業。
第六條:使用梯子登高作業,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如需接長使用,應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一處。梯子橫檔間距以300m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應有防滑措施。
第七條:單面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人字梯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使用時第一檔或第三檔之間應設置拉撐。禁止兩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腳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業。
第八條: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專人負責。
第九條: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或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挖掘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