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單項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對施工準備、開挖方法、放坡、排水、邊坡支護應根據有關規范要求進行設計,邊坡支護要有設計計算書。
2.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一般大于2.5米;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米,挖土要至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
3.土方開挖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
4.開挖深度超過1.5米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撐,應設置人員上下的坡道或爬梯。開挖深度超過2米,必須在四周邊沿處設立兩道防護欄干,在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5.施工機械進場前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機械挖土,挖土機作業半徑內不得有人進入。司機必須持證作業。
7.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要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坑溝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土坡腳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確定。
8.基坑(槽)開挖深度超過3米以上÷用吊車吊運棄土時起吊設備距坑邊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5米,坑內操作人員在起吊時馬上離開吊點正下方。
挖土時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動情況,如發現有裂紋和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或加固。夜間挖土方時,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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