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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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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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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涵作業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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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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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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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安全生產目標
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焦柳線洛張鐵路電氣化改造工程任務安全完成,預防事故發生,制定本細則,望生產各環節遵照執行。
2、安全生產目標:實現“四消滅,兩實現”,即消滅責任一般C 類及以上鐵路交通事故、消滅責任從業人員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爆炸事故,消滅工程質量一般及以上事故,實現行車和人身安全年。
3、 參加項目建設的人員,除遵照本細則實施外,還應認真執行國家、鐵道部、廣鐵集團及工程集團有關生產安全法律、規程、規范、規則的規定。
二、施工安全用電
1.施工用電應進行施工用電設計,并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方式。
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漏電保護器)一箱(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兩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自備發電機組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發電機組應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發電機組應設置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裝置;多臺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在機組同期后向負荷供電。
2.空線路應采用絕緣導線,并架設在專用電桿上,不得掛在樹木、腳手架上。導線的選用應根據負荷大小、允許電壓損失、機械強度等確定。
3.電纜線應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敷設;電纜線類型應根據負荷大小、允許電壓損失計算確定。
4. 固定式配電箱及開關箱底面與地面的垂直距離不小于1.3m;移動式配電及開關箱底面與地面的垂直距離不小于0.6m;配電箱及開關箱應安裝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配電箱應采取防曬、防塵措施,并配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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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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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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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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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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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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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涵作業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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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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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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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三、既有線施工安全
既有線相交、相接部位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廣鐵辦{2000}596號”文件精神,開工前必須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定安全協議,明確施工中雙方安全責任。否則屬違規施工,按集團安全管理辦法處罰。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專檢、聯檢,抽檢中發現未持證或他人替崗,崗位責任人員負一切責任及后果自負。臨時勞務工,嚴禁擔任營運線施工的爆破工,安全防護員,聯絡員,道口工等關鍵工種。
施工作業人員通道,材料堆放,生產、生活區環境,應在安全方面多方考慮,避免環境因素,給工程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如:雨水匯集,雷區、洪水、坍方、火災等)
工作場地,做好安全施工宣傳,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杜絕安全事故意外發生。
施工方案的確定,要從安全方面多加考慮。不準以個人意愿擅自改變施工方案,否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處罰。
所有影響營運線行車安全及行車設備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需與車站聯系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
施工安全防護:凡是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作業,必須按《技規》要求設置防護,未設防護,禁止施工。在區間施工時,在來車方向的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地段設防護員。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防護人員必須身穿規定防護服。防護備品齊全,通訊設備性能良好,精力集中,加強瞭望,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反饋信息,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準關閉對講機,不準擅離崗位。確保決戰100天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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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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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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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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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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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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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涵作業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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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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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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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既有線旁施工機械作業,必須確認機械性能良好,操作者經安全培訓,禁止侵限作業,禁止疲勞作業,禁止帶故障作業,機械設備停放,要選擇安全地點 ,需有防溜、防滑措施。
施工前加強實地調查,并與相關單位取得聯系,掌握地下管線位置。對地下管線位置、走向要有明確標志,或安全警示標。嚴禁盲目作業,杜絕事故發生。
行車限界,要設置安全欄桿,任何機具不準侵入限界。機械操作者,必須持有技術安全交底,相互簽定后方準作業,違規施工生產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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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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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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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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