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主要資料及方法 | 檢查依據 |
| 1 | 掘進工作面設計 | 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 ,設計內容必須符合規定。巷道斷 面符合規定。 | 工程平面圖、剖面圖、斷面圖, ? 設計說明書,設計批準文件?,F 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三十八、 九十、九十一條。 |
| 2 | 掘進工作面作業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程 | 必須編制作業規程,通風、供電、運輸、防塵、安全監控 ? 、巷道支護等內容符合規定,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 | 掘進工作面設計,作業規程,工 ? 程開工報告,作業規程學習貫徹 記錄?,F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五十六、 五十七、八十、九十三、一百六 十二、四百八十八條。 |
| 3 | 臨時和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 ,必須根據地質、水 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并制定防止冒頂 ? 、片幫的安全措施。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五十八條 | ||
| 4 | 錨桿支護掘進工作 ? 面頂板管理 | 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臨時和永久支護符合作業規程 ? 規定。在松軟的煤 (巖)層、流砂性地層或者破碎帶中掘進 巷道時 ,必須采取超前支護或者其他措施 。 | 煤巷錨桿支護設計,掘進工作面 作業規程、安全措施,支護材料 產品合格證,頂板離層與錨桿受 ? 力觀測記錄?,F場抽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五十八條 |
| 5 | 煤巷錨桿支護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并具 ? 有產品合格證。錨桿(索)桿體及其附件、其它組合構件 等的力學性能應相互匹配。 | 《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范》(中 ? 華人民共和國煤炭行業標準MT/T 1104—2009)4.3。 | ||
| 6 | 錨桿(索)的形式、規格、安設角度,混凝土強度等級、 噴體厚度,掛網規格、搭接方式,以及圍巖涌水的處理 ? 等,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中明確。錨桿拉拔力 、錨索預緊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煤巷、半煤巖巷支護還 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并將監測結果記錄在牌板上。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一百零二 條。 | ||
| 7 | 架棚支護掘進工作 ? 面頂板管理 | 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臨時和永久支護符合作業規程 規定。在松軟的煤 (巖)層、流砂性地層或者破碎帶中掘進 ? 巷道時 ,必須采取超前支護或者其他措施 。 | 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場抽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五十八條 |
| 8 | 巷道架棚時,支架腿應落在實底上;支架與頂、幫之間的 ? 空隙必須塞緊、背實。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桿或拉桿;可 縮性金屬支架應采用金屬支拉桿,并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 緊卡纜。傾斜井巷支架應設迎山角;可縮性金屬支架可待 ? 受壓變形穩定后噴射混凝土覆蓋。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一百零三 條。 | ||
| 9 | 砌碹支護掘進工作 ? 面頂板管理 | 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臨時和永久支護符合作業規程 規定。在松軟的煤 (巖)層、流砂性地層或者破碎帶中掘進 ? 巷道時 ,必須采取超前支護或者其他措施 。 | 掘進作業規程、安全措施?,F場 抽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五十八條 |
| 10 | 巷道砌碹時,碹體與頂幫之間必須用不燃物充滿填實;巷 ? 道冒頂空頂部分,可用支護材料接頂,但在碹拱上部必須 充填不燃物墊層,其厚度不得小于0.5m。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一百零三 條。 |
| 序號 | 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主要資料及方法 | 檢查依據 |
| 11 | 掘進機、掘錨一體 機安全管理 | 有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工作壓力不得小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MPa,外噴霧裝置的工作壓力不得小于4MPa。在內、外噴 霧裝置工作穩定性得不到保證的情況下,應當使用與掘進 ? 機、掘錨一體機或者連續采煤機聯動聯控的除降塵裝置。 在設備非操作側,必須裝有緊急停轉按鈕。必須裝有前照 明燈和尾燈。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停 ? 止工作和交班時,必須將切割頭落地,并斷開電源開關。 | 現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應急管理部 令第8號修改)第一百一十九條第 二項。 |
| 12 | 耙裝機使用安全管 ? 理 | 使用耙裝機時 ? ,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作業時必須有照明 ? 。(二)剎車裝置必須完好、可 靠 。(三)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 欄;在巷道拐彎段裝巖 (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 向輪,清理好機道 ? ,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系 。(四)固定 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 ,必須根據巖性條 件在作業規程中明確 。(五)在裝巖 (煤)前,必須將機身和 尾輪固定牢靠 ? .耙裝機運行時,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 其他工作和行人 .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 ,下方不得有 人,上山施工傾角大于2 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設護身 柱或者擋板 ,并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 .傾斜井巷使 用耙裝機時 ,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 。(六)耙裝機作 業時 ,其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 規程中明確 。(七)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和有煤塵爆炸危 險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和石門揭煤工作面,嚴 ? 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 | 現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六十一條 |
| 13 | 挖掘機使用安全管 ? 理 | (一)嚴禁在作業范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二)2臺以 上挖掘機同時作業或者與抓巖機同時作業時應當明確各自 的作業范圍 ,并設專人指揮 。(三)下坡運行時必須使用低 速擋 ? ,嚴禁脫擋滑行 ,跨越軌道時必須有防滑措施。(四) 作業范圍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 現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六十二條 |
| 14 | 掘進機后配套設備 使用安全管理 | 所有安裝機載照明的后配套設備啟動前必須開啟照明,設 ? 備停機、檢修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停電閉鎖。帶電移動的 設備電纜應有防拔脫裝置。運煤車、鏟車、梭車制動裝置 必須齊全、可靠;作業時行駛區間嚴禁人員進入;檢修時, ? 鉸接處必須使用限位裝置。給料破碎機與輸送機之間應設 聯鎖裝置;錨桿鉆車作業時必須有防護操作臺,支護作業 時必須將臨時支護頂棚升至頂板。履帶行走式支架應具有 ? 預警延時啟動裝置、系統壓力實時顯示裝置,以及自救、 逃逸功能。 | 現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一百二十 條。 |
| 15 | 其他掘進機械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管理 | 使用鑿巖臺車、模板臺車時 ,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 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檢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
| 16 | 掘進工作面頂板管 ? 理 | 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臨時和永久支護符合作業規程 ? 規定。在松軟的煤(巖)層、流砂性地層或者破碎帶中掘進 巷道時,必須采取超前支護或者其他措施。 | 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 施,支護材料產品合格證?,F場 抽查。 | 《煤礦安全規程》(原國家安全 ? 監管總局令第87號)第五十八條 |
| 17 | 其它要求 | 國家及地方其他有關規定及要求。 | 相關文件資料?,F場抽查。 | 有關規定及要求。 |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年度實施方案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建設項目檢查實施清單
應急救援檢查實施清單
防滅火檢查實施清單
防排水檢查實施清單
邊坡檢查實施清單
設備檢修檢查實施清單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一般規定檢查實施清單
沖擊地壓防治檢查實施清單
防火技術檢查實施清單
火災應急處置檢查實施清單
老空水防治檢查實施清單
內因火災防火檢查實施清單
立井提升檢查實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