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分類編號登記。
2、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如: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安裝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帳價值。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帳價值。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帳價值。
3、會同機運科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按照有關規定審批權限辦理盤盈、盤虧、報損和報廢的報批手續,及時調整賬目,做到帳、卡、物相符。
4、定期對固定資產使用情況進行分析,不斷完善和改進管理,提高固定資產合理使用效率。
5、依據公司相關部門規定,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的調出、調入及設備租賃手續。
安全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監控室崗位職責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巡檢工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普通員工安全崗位職責
安全環保部部門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