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書記是公司青年團員干部職工接受安全生產思想教育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掌握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搞好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配合黨委、公司領導組織本企業青年團員干部職工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令。
第2條 配合黨政部門抓好青年團員干部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積極帶領青年團員干部職工,投入到安全生產之中去,率先垂范,真正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第3條 認真有效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安全知識競賽,激勵廣大青年團員干部職工學習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掌握安全管理技能,增強安全意識。
第4條 建立青年志愿者安全監督網絡,組織青年志愿者、安全監督員討論、分析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并及時提出處理整改意見。
第5條 經常深入工作現場檢查督促在崗時的安全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6條 積極組織開展團員青年崗位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自主保安意識,組織青年團員崗位技術大練兵,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技能。
第7條 及時掌握青年團員的思想動態,消除廣大青年干部職工的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思想。
第8條 檢查監督各生產單位團支部評比活動,關心支部成員的生活,積極營造健康、娛樂、向上的環境。
(二)、責任追究
第9條 對青年團員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將追究主要責任。
第10條 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及其煤礦監察員的指示、指令,將追究其直接責任。
第11條 對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沒做好,將追究其直接責任。
第12條 未對青年團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意識淡薄而造成事故的,將追究其直接責任。
第13條 不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未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的,將追究其重要責任。
第14條 按照上述規定,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