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管監測工負責一氧化碳等氣體的監視監控,負責束管監測管路敷設、維護等。束管監測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束管監測工必須熟悉礦井的避災路線。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對監測系統的設施、線路 等進行安裝、回撤、保養、調試、維修。
第2條 根據安全和生產的需要及時挪移和安裝束管監測裝置。
第3條 負責對監測系統的維修,對監測點出現的異常情況有及時匯報,并做好祥細記錄。
第4條 按照《規程》規定,定期用色譜儀對監測結果進行對照分析。
第5條 負責定期對分析儀用標準氣樣標校,確保誤差在允許范圍內。
第6條 嚴格遵守“三大”規程,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7條 對束管監測系統沒有及時安裝、回撤、保養、維修、調試,影響監測系統正常運行的,束管監測工應負直接責任。
第8條 對監測結果沒有定期用色譜儀進行對照分析的,束管監測工應負直接責任。
第9條 束管監測地點選擇地點位置不當,造成監測無效的,束管監測工應負重要責任。
第10條 沒有對各監測點和整個系統進行統一編號,沒有進行管路氣密性檢查的,束管監測工應負直接責任。
第11條 對上述負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