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從嚴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條規定》等各項管理規定,認真按照規定切實抓好爆破器材的購買、運輸、保管、領取、使用和清退工作,確保本單位在儲存、使用中不發生問題。
2、制定、健全、落實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對“四員”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格督促他們執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認真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作業,杜絕非持證人員進行涉爆作業。
4、經常檢查爆破器材庫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項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隱患,防止發生爆破器材丟失、被盜,杜絕因管理不善而致使的各類爆炸事故和案件的發生。
5、嚴禁以任何借口轉借、轉讓、轉賣、贈送爆破器材
6.建立健全爆破作業人員任前必訓、年度必訓、違規必訓制度。
行政、衛生部門崗位責任制
材料部門崗位責任制
工長、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材料保管員崗位責任牌
材料采購員崗位職責
實驗員崗位職責牌
建筑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驗模工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
棟號長崗位職責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標準
商混站生產調度崗位職責
民爆物品保管員(庫管員)崗位職責
建筑工程八大員崗位職責
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