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總監理工程師是本監理部安全生產(監督)第一責任人,對本監理部的安全生產監督負全面領導責任。
⑵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組織制訂實施辦法。
⑶將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列入監理部的議事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監理部的安全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⑷組織監理人員按照建設監理合同,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對所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部自身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⑸督促檢查承包人,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督促承包人認真執行國家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規定。
⑹做好各合同項目間及其與外部環境間的安全協調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監理項目內的安全大檢查。
⑺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經常性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指導,提高監理人員自身安全保護意識和施工安全監督水平。
⑻審查承包人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審查安全緊急預案。
⑼負責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理與報告;參與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
行政、衛生部門崗位責任制
材料部門崗位責任制
工長、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材料保管員崗位責任牌
材料采購員崗位職責
實驗員崗位職責牌
建筑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驗模工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
棟號長崗位職責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標準
商混站生產調度崗位職責
民爆物品保管員(庫管員)崗位職責
建筑工程八大員崗位職責
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