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維修機工必須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2、維修操作應不少于2 人。
3、維修機工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電氣有關作業規程。
4、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定。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力集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前的準備
1、設備檢修前必須將所用備件、材料、工具、量具、安全保護用品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安全操作。
2、熟悉所進行設備檢修的內容、檢修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檢查,以確保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3、作業前工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和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嚴禁操作”警告牌。
三、維修作業
1、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的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各部溫升是否正常;
(2)對設備運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有關的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定要求。
(5)輸送帶有無跑偏、撕裂,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
2、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旬、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3、拆卸設備時,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時要做好標記。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防障作業和通行,物件要放置穩妥。
4、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5、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
錄工作。
6、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境,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等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7、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調整上、下托輥或滾筒的前后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8、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機尾、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進行時,要由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
9、在更換輸送帶或做輸送帶接頭時,必須停電閉鎖;如需點動開車拉動輸送帶時,嚴禁人員在轉動部位上方或靠近轉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10、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井口、井下電(氣)焊申批書》中的措施及《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措施。
11、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驗收,對于設備更換軸承,電動機調整定子轉子間隙,減速機更換齒輪等必須進行試運轉。試運轉時,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并注意觀察軸承及轉動部分的溫度、聲音、震動、潤滑等情況和電機運行和電流、電壓等情況。
12、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帶保險帶和安全帽,保險帶應扣鎖在牢固的位置上。高空不得上下平行作業,禁止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作業。高空作業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13、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遞。
14、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15、在試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16、兩個及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指揮。
四、收尾工作
1、設備檢修完工后要清點工具、材料和更換的備件是否齊全。對設備內部要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2、對檢修中甩掉的設備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恢復,并清掃設備及環境衛生。
3、認真填寫設備檢修記錄。
加壓泵司機崗位責任制
車間工會主席崗位責任制
機械動力部門崗位責任制
生產車間班組長及崗位職責
設備技術崗位安全職責
攔焦組長崗位職責
三樓儀表工崗位責任制
儀器儀表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設備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設備動力部崗位職責
車間生產副主任崗位職責
操作工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設備點檢員崗位職責
員工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裝配鉗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生產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