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杜絕管理人員違章違紀造成事故,特制訂本實施細則,務請各位管理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不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本人持證培訓,處罰50-200元/次;
2.不積極參加公司安全生產會議,不積極傳達貫徹會議或文件精神,處罰50-200元/次;
3.強令員工冒險作業、違章指揮作業,處罰100-300元/次;
4.未按安監、環保、特設等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提出的隱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隱患,處罰100-500元/次;
5.未按公司領導和安全部門檢查提出的隱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隱患,處罰50-300元/次;
6.對員工發現并提出的違章作業和事故隱患不理彩、不組織整改消除,或者對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理彩、不采納,處罰50-200元/次;
7.發生事故后未及時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經過和事故原因不作調查分析,或者不提出處理意見,處罰100-300元/次;
8.不吸取事故教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處罰100-500元/次;
9.對違章違紀或安全事故進行處罰時,故意降低處罰標準或尋找客觀理由使之免于處罰,處罰50-300元/次;
10.安排未經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或者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處罰50-200元/次;
11.安排不具備特種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處罰50-200元/次;
12.安排不符合崗位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處罰50-200元/次;
13.安排童工或超齡人員上崗作業,處罰50-200元/次;
14.不顧員工身體和精神實際狀況,強令員工加班加點、超負荷作業,處罰50-300元/次;
15.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違章作業、冒險、蠻干或其它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不糾正、不教育、不處罰,處罰50-200元/次;
16.隨意調換特種作業人員和有一定技術含量的人員崗位,臨時拉人頂崗,處罰50-200元/次;
17.未執行班前會制度,或無班前會記錄,處罰50-200元/次;
18.未執行交接班制度,或無交接班記錄,處罰50-200元/次;
19.未執行安全生產例行檢查制度,或無安全檢查記錄,處罰50-200元/次;
20.未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或無隱患整改記錄,處罰50-200元/次;
21.未執行現場糾正“三違”制度,或無糾正處罰記錄,處罰50-200元/次;
22.在班前會或其它會議上,不進行崗位針對性培訓教育、不進行崗位安全措施交底、不對違章違紀進行處理、不通報安全隱患整改情況,處罰50-200元/次;
23.安排或默認機械設備和各類設施不按計劃檢修維護、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行,處罰50-200元/次;
24.重大的起重吊裝作業、運輸作業、高空作業、立體交叉作業、易燃易爆作業等危險性作業項目,未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監護人,處罰100-300元/次;
25.安排或默認在大風、霜凍、雨雪等惡劣天氣時進行高空露天作業,或必須作業時未采取防滑、防墜落等有效防范措施,處罰100-300元/次;
26.安排或默認工作地點遇有大風、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天氣、或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見指揮信號時進行起吊作業,處罰100-300元/次;
27.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或設施,處罰50-200元/次;
28.擅自決定移動、拆除、挪用消防設施,處罰50-200元/次;
29.擅自決定移動、拆除廠區視頻監控系統,處罰50-200元/次;
30.現場各類材料、工具、設備等擺放混亂,不符合現場定置管理的要求,處罰50-200元/次。
說明
1、本細則是對各級管理人員違章違紀行為進行處罰的依據之一;
2、凡短時期內重復違反上述條款加倍處罰;
3、違反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重大設備設施損壞事故,處罰按公司調查處理通報文件執行。
4、本細則未涉及到的違章違紀行為、或者是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觸的,按生產系統具體規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5、本細則從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
南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年度考…
工地安全服務考核方案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表
隱患排查治理績效考核細則
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細則
技術總監安全生產工作清單
后勤管理員安全生產工作清單
安全總監安全生產工作清單
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
安全員考核辦法及考核細則
運維部運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辦法(試行)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某企業安全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