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是生產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做好高處作業(指凡在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地方進行的作業)的安全管理和易墜落場所(指生產經營單位內容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場地)的安全管理,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開展救援工作才能防范事故的發生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一、? ? ? ? ?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組織制定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措施,并負責落實。
(二)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高處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高處作業。
(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根據高處作業特點制定高處作業方案,并在每次高處作業前,明確預防高處墜落的要求,向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要簽名確認。
(四)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下列情況下的高處作業實行作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主管負責人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逐級審批:
1、高樓外墻清潔、裝修和玻璃幕墻清洗;
2、房屋修繕;
3、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廠房、塔、罐頂部作業;
4、夜間高處作業;
5、其他危險高處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每年對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上崗。嚴禁安排患有精神病、高血壓、嚴重貧血、癲癇、眩暈、心臟病、恐高癥等從業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安排酒后人員、年老體弱、情緒異常、視力不佳、懷孕女工等不適宜登高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穿戴和使用。
(七)從事下列高處作業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1、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
2、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筑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的;
3、電力、通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維護的;
4、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維護的;
5、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高處安裝、檢修、維護的;
6、在高處從事建筑物、設備設施拆除的。
(八)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搭設腳手架或使用吊籃進行高樓外墻清潔、裝修和玻璃幕墻清洗等作業。使用的吊籃必須具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
(九)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使用梯子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為登高作業人員提供堅固、平穩和具有防滑裝置的梯子;
2、禁止登高作業人員上下梯時手持物件;
3、登高作業人員上下梯或在梯上作業時,必須安排專人扶梯監護;
4、禁止在梯上作業的人員隨梯同時移動。
(十)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在鋅鐵瓦、石棉瓦和塑料瓦(特別是塑料采光瓦)等輕薄型材料屋面上進行修繕作業時,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在該輕薄型材料屋面上鋪設堅固、防滑的腳手板,并對腳手板進行固定;
2、必須設置拴掛安全帶的設施,并監督作業人員系安全帶;
3、必須在屋面下方采取搭設安全平網等防墜落措施。
(十一)? ? 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在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現場照明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十二)? ? 生產經營單位禁止安排從業人員在六級以上強風、雷雨、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從事露天高處作業。
(十三)? ? ?生產經營單位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廠房頂部和塔、罐頂部安排人員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對作業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同時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十四)? ? 產經營單位必須為高處裝卸、堆垛等作業人員提供預防墜落的安全措施。
(十五)? ?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高處擦玻璃、清掃衛生等作業人員提供拴掛安全帶的設施,并監督作業人員系安全帶。
(十六)? ? 生產經營單位無專業維修隊伍或專業維修人員,禁止安排員工從事屬于高處作業的各類修繕工作,應委托具備資質的單位承擔高處修繕作業。
二、? ? ? ? ? ?易墜落場所安全管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查清本單位易墜落的場所,采取預防高處墜落措施,并落實責任人。
(二) 生產經營單位在臨時性的易墜落場所,除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外,夜間必須設置紅燈警示。
(三)?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項目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必須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未竣工的建筑物內。
(四)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通往無安全防護的樓房屋面通道采取防止人員隨意進入的措施。
(五)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允許任何人員在無安全保障的樓房屋面上休息、活動和晾曬衣物等。
(六)生產經營單位新建各類輕薄型材料屋面,必須保證屋面支撐檁條具備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并應保持合理的間距,防止人員墜落。
(七)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加強電梯管理,設專人掌管電梯門鑰匙。禁止任何人在電梯出現故障時,強行扒門進出。
(八)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安排專人定期檢查防止高處墜落的護墻、護欄、扶手等設施。
三、? ? ? ? ? ?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 ? ? ? ? ?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二)? ? ? ? ? ?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 事故的簡要經過;
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 已經采取的措施;
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三)? ? ? ? ? ?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的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 ? ? ? ? ?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或影像拍攝,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 ? ? ? ? ? ?對受傷人員的急救。
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現場環境是否安全、有無其他可能墜落物及危險物,立即檢查傷者意識、受傷部位。根據受傷部位及傷情立即作相應處置:
1、 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杳哉邞脚P,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氣道發生窒息。遇有顱骨凹陷、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立即送院治療。
2、 頜面部傷員首先應保持呼吸道暢通,清除移位的組織碎片、血凝塊、口腔分泌物等,同時松解傷員的頸、胸部鈕扣。若舌已后墜或口腔內異物無法清除時,可用12號粗針穿刺環甲膜,維持呼吸,盡可能早作氣管切開(需要專業急救人員處理)。
3、 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四人同時搬運,搬運時保持脊柱及肢體在一條軸線上,防止損傷加重,動作要輕巧,迅速,避免不必要震動將傷者平臥放在平板擔架或硬木板上,用衣服等固定頭兩側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導致截癱或死亡。
4、 四肢骨折者:檢查骨折部位及骨折情況,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急情況下可以運用木棍,雜志,報紙,毛巾,木板,床板等材料長度應能將骨折處的上下關節一同加以固定,骨斷端暴露,不要拉動,不要送回傷口內,暴露肢體末端以便觀察血運,固定傷肢后,如可能應將傷肢抬高。
5、 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根據傷口的情況分別進行止血處理。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然后蓋上消毒紗布、棉墊,用繃帶較緊地包扎;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做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以上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1/3處 (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墊。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6、 傷口異物的處理包扎:異物不可拔出,異物旁用紗布卷或毛巾卷固定后用繃帶包扎。
7、 傷者無明顯出血但表情淡漠、面色蒼白時考慮內出血盡快送醫。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8、 根據受傷人員的情況,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呼叫120,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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