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特指納入監管范圍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八類設備。
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檢驗七個環節都納入強制監管。
1、用戶購買特種設備,不能隨意購買,一定要購買生產廠家具有正式制造資格的正規產品。如果購買二手貨,還要注意其使用年限,一般15年以上的二手貨即不允許再安裝使用。
2、購買運回后,安裝必須挑選有安裝正式資格的安裝隊,不允許自行安裝,而且要提醒安裝隊在安裝前到市質監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以及聯系監督檢驗和安裝驗收。
3、安裝正式驗收合格后,最遲到使用的一個月內,用戶要攜帶所裝特種設備的全套出廠資料、安裝資料、監督檢驗和驗收資料到市質監局(電話:2140650)辦理注冊登記使用手續。
4、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可以聯系市質監局(電話:2140650)培訓和考核發證。
5、特種設備有規定的在用檢驗周期(比如鍋爐一般1年檢一次,壓力容器一般根據其安全等級分為3年、6年、1年的檢驗周期,電梯、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一般1年檢驗1次,起重機2年檢驗1次,壓力管道也分安全等級確定周期),用戶要注意下次檢驗周期,在到期前一個月向保山市質檢中心(電話:2120814)申報定期檢驗。
6、特種設備的大修理、改造,也要找有相應安裝資格的單位進行,告知、監督檢驗、驗收等環節類似安裝。
7、用戶使用特種設備,要制定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條例》還規定應有事故應急預案。
8、因故拆除、報廢的特種設備,要向市質監局特設科申報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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