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瓦斯等級是以相對瓦斯涌出量的大小來劃分的。《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一個礦井中,只要有一個煤(巖)層發現瓦斯,該礦井即定為瓦斯礦井,并依照礦井瓦斯等級工作制度進行管理。
礦井瓦斯等級,根據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劃分為:
(1)低瓦斯礦井: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噸且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分。
(2)高瓦斯礦井: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噸且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分。
(3)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
落后頂板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瓦斯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端面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超前支護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兩順槽安全出口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封泥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排水設施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絞車司機物料運輸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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