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公司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1、檢查層次
1.1由站領導負責,職業安全領導小組參加,每季度進行一次。
1.2職業安全專(兼)職業管理人員每月一次。
1.3領導小組負責人,對本小組作業范圍內每周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
2.1各職能部門、領導小組執行職業安全管理制度情況。
2.2工作現場檢查:場地總體職業安全狀況,工作場地警示標識,防護設施運行情況,應急救援設施、通訊報警裝置運行情況,工人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工人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工人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3、落實隱患整改
發現存在職業衛生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整改四定原則落實整改。
4、獎懲措施
對未按要求進行檢查的,考核責任人每次100元,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視整改情況考核責任人每次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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