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構與管理:
工廠辦公室主管職業衛生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1)加強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力度,對有毒、有害崗位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治理改善環境,消除危害。
(2)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工廠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
(3)工廠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者從事禁忌的工作,配合政府疾病控制中心對從事有毒有害職工每年定期進行體檢,及時將體檢存在問題反饋并通知體檢者本人,并根據政府疾病控制中心鑒定意見調整安排其相應工作。
三、勞動用工及職業健康檢查管理
工廠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職工,并對新招聘員工進行上崗前健康體檢。工廠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規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四、作業場所管理
(1)工廠應經常性對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與防護,對重點有毒有害崗位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配備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督促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配戴防護用具。
(2)工廠應加強對工藝設備的管理,對易產生泄漏的設備、管線、閥門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以減少職業危害。
(3)對有毒有害崗位定期進行有害物質檢測,并公布檢測數據,接受職工監督。
(4)工廠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作業場所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5)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6)工廠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正確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技能,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五、職業病診斷與管理
(1)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工廠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序取得
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2)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后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依照國家和工廠有關規定執行。
(3)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同意其到醫院進行觀察治療,按醫院出具證明享受待遇。
六、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
(1)各級領導和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和預防措施。
(2)工廠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的職業病防治法規、條例工廠的各種規章制度。
七、防塵、防毒管理
(1)在生產過程中,防塵防毒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一起運行。
(2)未經主管部門報請生產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防塵防毒設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3)因防塵防毒設施不完好,造成生產或人身傷亡事故,追究有關部門的責任。
(4)嚴格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管理,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持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清潔。
(5)一切有粉塵的作業,必須積極采用濕法操作和隔離操作,減少與塵毒物質的接觸機會。
(6)一切有塵毒的崗位或作業點,必須加強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管理,并充分利用自然通風換氣。
(7)采用清潔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密閉化控制。以無毒、低毒工藝與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藝和物料。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