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合員工思想動態,定期了解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對工作環境提出的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
2負責修訂新員工崗前培訓手冊,完善職業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內容,提出防止員工職業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負責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崗位新員工入職招聘的任職資格審核,落實崗前職業健康狀況,履行持健康證上崗作業;
5嚴格履行國家《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杜絕未成年人進入工作崗位,對于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招聘過程中不予錄用。對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不安排從事有職業危害因素及重體力勞動的崗位,堅持依法用工,以人為本。
6負責本部門定期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按照安委辦下發的指定檢查表開展檢查,并將雙版(檢查簽字版與電子版)檢查結果上報安委辦。
7負責本部門接觸職業危害員工職業防護用品的申購、發放,防護用品申購到位,錄入防護用品臺賬上報安委辦備案,防護用品發放要求以舊換新原則并有使用記錄和本人簽字確認。
8負責本部門新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職業健康相關知識宣貫。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