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體現“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保證我廠建設項目的設計符合衛生要求,控制生產過程產生的各類職業危害因素,改善勞動條件以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發生,制定以下制度。
1、在我廠新建、改擴建、續建等建設項目的設計時,應積極采取行之有效的綜合防護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對工作場所的污染,對于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有害因素,也應采取綜合預防、治理措施,盡量使設計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2、建設項目的設計時,廠主管部門應委托有資質認證的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衛生評價,當需要采取衛生防護措施和配置衛生輔助設施時,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使之符合衛生要求。
3、對一般職業危害場所建設項目要求:
⑴ 立項時要對可能產生的有害因素的種類及其分布、濃度等衛生標準規定的項目全面地做出預評價;
⑵ 設計時要充分考慮一般職業危害預評價的內容;
⑶ 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控制效果的評價。
⑷ 建設項目竣工后要將項目中有關職業衛生防護要求的內容報送有關衛生監督機構審查。
4、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建設項目要求:
除要做到上述一般職業危害場所建設項目的四項要求外,還須做好主要職業危害場所防護設施竣工后的驗收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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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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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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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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