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原則上要求家長親自接送,特別是一、二年級學生,家長每天早上7:50之前將孩子送到學校門口,目送孩子進入校園后方可離開;下午4:40放學,家長準時到校門口等候。
2.如果家長用車輛接送,務必將車輛停在校門口50米處;家長接送好孩子后,應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校門口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3.學生生病、有事不能來學校上課,家長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做好請假工作。
家長不接送,自行到校、離校的學生,家長要保證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班級學生無故缺課、學生身體不適等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5.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候接。
7.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學校門口,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脅情況,應當立即與校門口值班老師聯系,采取相應措施。
8.學校會預先以“告家長書”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時發布因學校教育教學之需而臨時變動的作息時間,保證家長能按時接送,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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