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為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制定本項制度。
2. 范圍:適用于醫療器械的采購管理工作。
3. 責任:采購員
4. 內容:
4.1醫療器械的購進必須堅持“按需購進,擇優購進”的原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產品質量。
4.2 采購員必需從具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且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
4.3采購的國產產品必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制造認可表,同時該產品必須是在供方《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產品范圍內。必要時對產品和企業質量體系進行考察。
4.4采購的進口產品必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同時該產品必須是在供方《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產品范圍內。
4.5首次經營的品種應建立質量審核制度。質量審核包括:索取產品技術標準,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并建立采購合同檔案。
4.6采購員不得采購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不得購進過期,失效或國家明令淘汰的醫療器械。
4.7購進的醫療器械要有合法票據,并建立完整,真實的購進記錄,做到票、賬、貨相符。
4.8企業須將所有經營品種的產品資質以及其供貨方的資質,制作目錄并形成檔案,妥善保存。定期還需核對資質的有效性,及時更新。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