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 />
??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
3、對感染性、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理同(4)。
6、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9、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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