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室建立差錯、事故登記本,護士長經常、定期組織討論和總結。
2.發生差錯事故時,要積極采取搶救措施,以減少和消除由于差錯或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凡發生護理差錯、事故或事件,責任人應立即向科負責人報告,護士長立即向護理部及分管護理院長報告。差錯事故的經過、原因、后果,并作好登記,最遲不得超過12小時。
4.發生嚴重差錯或事故的各種有關記錄,檢查報告及造成事故的藥品、器械等均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以備鑒定。
5.差錯、事故發生后,按其性質與情節,分別組織本科室護理人員進行討論,以提高認識,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并確定事故性質,提出處理意見。
6.發生差錯事故的科室和個人,應積極處理、認真討論、寫書面報告,說明事故發生的經過,自己應負的責任。如不按規定報告,有意隱瞞,事后被發現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7.護理部定期組織護士長分析差錯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發生差錯事故后,評定標準按貴定縣中醫院文件,醫療差錯事故處理細則執行。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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