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院醫療、教學、科研等工作中所涉及的計量活動,均應遵守《計量法》和相關計量管理規定。
二、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設備科負責實施全院的計量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設專職計量員一名,各科室設兼職計量員一名,進行三級計量管理。專職計量員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人員考核合格證;兼職計量員由醫院進行計量法律、法規及計量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由醫院統一任用,建立計量管理網絡。
三、全院計量器具必須建立健全計量器具技術檔案,保管好有關檢定證書,做到賬、卡、物相符。建立各科室計量器具分科帳,便于加強管理。
四、統一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廢除非法定計量單位。
五、做好計量器具的購置、使用、周期檢定、維修、報廢工作;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系,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工作;在上級計量檢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部分計量器具的檢定、維修業務。
六、計量管理納入醫院目標管理考核。設備科每年對全院的計量工作檢查一次,專職計量員應當掌握醫院重要計量器具及儀器設備的分布和隨時監控它們的使用狀態,并將檢查結果作詳細記錄,及時提供異常情況分析報告。科長應當重點監控計量工作的運行情況,并制定計量管理工作的獎懲制度,納入醫院目標管理考核。
七、定期組織學習、宣傳《計量法》,積極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項指令性任務。對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經批評教育仍不改者,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嚴重后果者,按《計量法》和《計量法實施細則》有關條款處理。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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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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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