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或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2.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全面的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并認真記錄病歷。
3.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積極對癥治療的同時,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4.對急、危、重癥患者,首診醫師應采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對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報告科主任及醫院主管部門及時組織相關科室醫師進行會診。
5.對危重癥患者需要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
6.對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至醫院聯系安排后再予轉院。
7.首診醫生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給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代清楚,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8.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時,特別是急、危、重癥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