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職人員應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 每天使用專車、專用工具、走指定路線,及時收集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有明顯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袋或密閉容器內。
3. 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五大類醫療廢物分開放置。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4. 做好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5. 醫療廢物不得買賣,不得交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密閉存放。
6. 每日用紫外線消毒室內空氣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時。地面、墻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運送工具和車輛必須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醫療廢物轉運出去后,及時對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保持暫存處室內外環境清潔。
7. 嚴格執行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每日對全院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統計,月底總計并留存備查。
8. 禁止在非收集地點、非暫存處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 暫存處不得帶入或存放與處置無關的用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煙、飲食。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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