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2、對職業病防治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3、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費用,保持安全設施的正常運行。
4、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院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6、領導開展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組織研究,采取“三定”(定措施、定時間、定負責人)進行解決。
7、及時如實按規定時間向上級領導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