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級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2.醫院及科室均須建立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定期上報,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嚴重的差錯或糾紛,應當立即向科主任報告,科主任應及時向醫務科和業務院長報告。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應在12小時內由院部上報區衛生局。
3.醫療事故、嚴霓的差錯或糾紛發生后,應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各有關原始資料及物品,妥善保管,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和搶奪病案。要積極發揮院醫療事故處理小組作用,組織專人調查研究,進行院內分析并提出意見。
4.疑藥品引起的不良反應,請院藥品不良反應領導小組成員到場,列該藥品封存、送檢,并會同有關供銷方共同處理。對一次性醫療用品引起的不良后果,請醫務科、后勤保障部到場,與供銷商聯系,共同做好分析工作。
5.發生或發現醫療過失行為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盡最大努力減輕不良后果并做好解釋與善后工作。
6.各科室要有醫療差錯事故預防措施,發生差錯事故的科室要認真討論分析,遇重大事故必須組織全院討論、院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討論,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訂出改進措施,以防差錯、事故再發生。
7.患者死亡,醫忠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忠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
8.醫療差錯、事故有關責任人,按《醫院獎懲條例》予以處理。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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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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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