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標準,制訂、修訂并完善本企業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負責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搞好環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3、制訂“三廢”治理和噪聲防治等措施規則,并檢查執行情況。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環保“三同時”監督工作,使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負責對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并督促有關單位使環保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